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天津市委和教育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掌握其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拥护核心、爱戴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二、时间和对象
这次集中培训从11月3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培训对象为全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和校本部在职党支部书记。
三、内容方式
采取主题宣讲、专家讲座、分组讨论、交流总结等方式进行。
四、组织实施
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件1《培训日程表》。
五、纪律要求
本次培训严肃学习纪律,培训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实需请假要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理由并及时主动进行集中补训。对参加培训学习消极对待、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要追责问责。对出现无故旷课、态度消极等问题的,要从严处理。
培训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思考、领悟、铭记、践行上下功夫,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培训实效。结合各自实际,撰写发言提纲不少于2000字,培训结束后将电子发言材料交至党校。
参会回执请于11月2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tcmdwdx@126.com,联系人姚远。
中共天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